根据最新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定的 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 规定,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范畴,「6 小时」 成为网瘾判断临界点让我感到有点后怕,我每天上网超过八小时,上面说的什么开心网我到时没多大兴趣,然而按照这样的规定我确实病了,而且病的不清,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我患上了精神病。
专家说了:
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 「精神行为障碍」,表现为对网络的再度使用产生强烈的欲望,停止或减少网络使用时出现戒断反应,同时可伴有精神及躯体症状。世界卫生组织有相关规定,凡是精神疾病必须具备两点: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痛苦;社会功能受损。网络成瘾的人都具备这两条。
按照这样的说法大家就不用大惊小怪了,烟瘾也算吧?类似的瘾多了去了,稍微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能列出来一陀。如此推算,国人也都成了真的东亚病夫。
那为啥以前这些瘾都不说呢?单说网瘾呢,可能是他自己也抽烟或者他老爸也抽烟,而且是停止或减少就会出现戒断反应的,谁想让自己或者他老爸成为精神病?知名人士郑渊洁说:将网瘾纳入精神病的人才是精神病
Me too!
估计只有到老了,病才会转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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